萬。。。
非常高兴能来参加“第二届南岳论坛”讨论会。首先要感谢组委会对我的邀请;第二,要感谢昨天以来十几位专家在会上所作的精彩发言。各位专家的精辟见解对我有很多的啟发,但由于我的研究领域主要是刑事诉讼法,对今天讨论的问题研究较少,虽有发言机会,不一定能谈出多少好意见。限于时间,我只说几个观点。
“博客”这个时尚玩意,本属个人表达自由思想的空间。然一旦“表达”,个人的“自由思想”,就置诸众目睽睽之下,所以敢写“博客”需要勇气,至少要不怕批评。我之啟动“。。。